一、受理举报的范围
凡是涉及到增值税、消费税、金融保险营业税、内资企业所得税、外商投资企业所得税和外国企业所得税、储蓄利息个人所得税及出口货物退(免)税的偷税、逃避追缴欠税、骗税和虚开、伪造、非法取得发票,以及其他税务违法行为都可向我们举报
二、举报形式
您可以采用书信、口头、电话、传真、网上举报或者自认为方便的其他方式提出,最好提供书面材料。
三、举报内容
姓名、性别、地址、联系方式(电话、E-mail)、身份证号码。
我们鼓励您采用实名举报,这样不仅能提高办案的效率,而且有利于对涉税不法行为进行举证,使您的举报发挥积极的作用,并据此对您依法进行奖励。
四、举报要求
举报内容要求具备以下基本情况:
(一)被举报人姓名,被举报单位名称,详细地址;
(二)税务违法事实证据(包括被举报人涉税违法行为的所属日期、违法的手段的方式及其证据资料复印件等)。
五、举报电话 |